法律協會公告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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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債條例

Q1.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精神是什麼?

A:本條例的基本精神係於兼顧債權人、債務人雙方利益之前提下,與債權人達成債務清償和解方式解決問題。

 

Q2.

為何要制訂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?

A:因現行破產法立法時之社會背景與現今社會經濟結構迥異,已不足因應社會需求及國際潮流,故以較現行破產法更為簡單易行之程序處理其債務。

 

Q3.

社會大眾宜以如何態度面對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施行?

A:本條例的施行是要鼓勵債務人誠實面對其債務問題,並依其經濟能力來解決該問題。

 

Q4.

面對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施行,民眾應知何事?

A:如果負債超過財產總額,當然就屬於「不能清償債務」;或是債務人發生被裁員、生病等收入減少或支出增多之情形,已經沒有餘力還款者,也可以算是「有不能清償之虞」。

 

Q5.銀行和新聞都說債務委託律師處理是沒用的,甚至是騙人的,我真的很怕被騙,但是我實在是繳不出來了,卻又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這些債務?

A:立法院院會已於97年4月11日施行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」,經濟陷入困境的債務人都可以透過「更生」或「清算」程序處理債務,對卡債族來說,等於多了一條處理債務的管道,所以律師為您處理債務是依法行事。